| · | 投保申请书(财产一切险) |
| 财产一切险投保申请书 投保单号: 本申请书由投保人如实和尽可能详尽地填写并签章后作为向承保人投保财产一切险的依据。本申请书为该财产一切险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 │投保人: │ ├─────────────────────┬────────────┤ │地 址: │电话…… |
| · |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附英文) |
|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 |
| · | 第三者责任险 |
| 可加保乘客意外伤害责任险、驾驶员意外伤害险 基本内容:负责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 责任范围: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除外责任:①下列损失: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二)…… |
| · | 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新华人寿) |
| 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以下简犯法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单、健康告知书吸其它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 保险对象及投保手续 第二条 凡经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的在册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或学制一年以上的脱产委培生、进修生以及民办院校的在册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第三条 投保人通过就读学校统一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
| · | 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新华人寿) |
| 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健康告知书,复效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 保险对象及投保手续 第二条:凡出生满一个月至年满十四周岁、身体健康、发育正常的婴、少儿,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或有法定抚养关系(限年龄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政党工作和劳动)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 |
| · | 禁止操纵市场行为 |
| 证券市场中的操纵市场行为,是指个人或机构背离市场自由竞争和供求关系原则,人为地操纵证券价格,以引诱他人参与证券交易,为自己牟取私利的行为。中国证监会于1996年11日颁布的《关于严禁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通知》,对操纵市场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这类行为包括:①通过合谋或者集中资金操纵证券市场价格;②以散布谣言,传播虚假信息等手段影响证券发行、交易:③为制造证券的虚假价格,与他人串通,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虚买虚卖;④以自己的不同账户在相同的…… |
| · | 虚假陈述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 |
| 根据证券发行交易程序和信息公开的阶段性,可以将虚假陈述分为:发行市场的虚假陈述与交易市场的虚假陈述。所谓证券发行市场的虚假陈述,是指证券发行过程中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证券发行的事实、性质、前景以及法律等事项做出虚假、严重误导或有重大遗漏的任何形式的陈述,此种陈述致使投资者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做出投资决定。 根据上述我国禁止虚假陈述行为的法律法规来看,证券发行中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虚假陈述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虚假记载,是指在信息披露…… |
| · | 虚假陈述与信息披露义务 |
| 根据证券信息披露制度,披露义务人在证券发行及交易过程中,有义务依照法定条件与程序,披露与证券发行或交易有关的信息。其中,于证券发行前作出的信息披露,为证券发行之信息披露,也称初始披露。证券交易中的信息披露,属于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中持续进行的信息披露,称为持续性信息披露。 证券发行与交易参与者必须承担信息披露义务,这是现代证券制度的重要内容和特点。根据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必须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证券法…… |
| · | 禁止虚假陈诉 |
| 虚假陈述作为行为人主观态度支配下的客观行为,可根据不同因素及条件而构成不同的法律责任。作为一种设计精确的法律制度体系,应根据各种主观和客观因素,分别设定不同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欲追究行为人之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必须满足必要的法定条件。立法者根据不同部门法的宗旨与目的,设定各种法律责任的不同构成条件;司法机关通过事实认定,在个案中判定行为人是否符合事先确定的条件,并最终作出法律责任的决定。严格地说,民事、行政以及刑事责任在构成要…… |
| · | 证券交易所的特征 |
| 通常情况下,证券交易所组织有下列特征: 1.证券交易所是由若干会员组成的一种非营利性法人。构成股票交易的会员都是证券公司,其中有正式会员,也有非正式会员。 2.证券交易所的设立须经国家的批准。 3.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是会员大会(股东大会)及理事会(董事会)。其中,会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决定证券交易所基本方针;理事会是由理事长及理事若干名组成的协议机构,制订为执行会员大会决定的基本方针所必需的具体方法,制订各种规章…… |
| · | 证券交易所的种类 |
| 证券交易所分为公司制和会员制两种。这两种证券交易所均可以是政府或公共团体出资经营的(称为公营制证券交易所),也可以是私人出资经营的(称为民营制证券交易所),还可以是政府与私人共同出资经营的(称为公私合营的证券交易所)。 1.公司制证券交易所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以营利为目的,提供交易场所和服务人员,以便利证券商的交易与交割的证券交易所。从股票交易实践可以看出,这种证券交易所要收取发行公司的上市费与证券成交的佣金,其主要收入来自买卖成交…… |
| · | 证券交易所的成员 |
| 不论是公司制的交易所还是会员制的交易所,其参加者都是证券经纪人和自营商。 1.会员 会员包括股票经纪人、证券自营商及专业会员。 股票经纪人主要是指佣金经纪人,即专门替客户买卖股票并收取佣金的经纪人。交易所规定只有会员才能进入大厅进行股票交易。因此,非会员投资者若想在交易所买卖股票,就必须通过经纪人。 股票自营商是指不是为顾客买卖股票,而为自己买卖股票的证券公司,根据其业务范围可以分为直接经营人和零数交易商。直接经营人…… |
| · | 证券交易所的管理 |
| 在我国,证券交易所由所在地市的人民政府管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证券交易所的管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 设立证券交易所,由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在实践中,申请设立证券交易所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提交下列文件:申请书;章程和主要业务规则草案;拟加入委员会名单;理事会候选人名单及简历;场地、设备及资金情况说明;拟任用管理人员的情况说明;等等。其中,证券交易所章程的事项主要…… |
| · | 对股票交易的监管 |
| 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交易活动的监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证券交易所应当即时公布行情,并按日制作股票行情表,记载并以适当方式公布下列事项:上市股票的名称;开市、最高、最低、及收市价格;与前一交易日收市价比较后的涨跌情况;成交量、值的分计及合计;股票指数及其涨跌情况;等等。 (2)证券交易所应当就市场内的成交情况编制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证券交易所应当监督上市公司按照规定披露信息。 (4)证券交易…… |
| · | 对证券交易所的管理与监督 |
| (1)证券交易所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其依照股票交易法规取得的设立及业务许可。 (2)证券交易所的非会员理事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证券交易所会员公司兼职。 (3)证券交易所的理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者利用内幕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从证券交易所的会员、上市公司获取利益。 (4)证券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凡有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厉害关系情形时,应当回避。 (5)证券交易…… |
| · | 基金合同部能生效的法律后果 |
| 虽然投资人缴纳了认购基金份额的款项,基金合同已经成立,但因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募集未达到本法第44条规定的条件,不能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而不能生效时,基金合同对基金合同当事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基金合同不生效,对当事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但有关当事人仍应承担基金合同不能生效的法律后果。由于基金合同不生效,表示基金募集行为的失败,而基金募集行为是基金管理人的主动行为,因此,基金合同不能生效的法律后果不应当由基金份额的购买人即投资人承担,而应当…… |
| · | 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制度 |
| 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制度,是指发行人在公开发行证券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与证券发行有关的重大事实的材料的一种法律制度。 证券发行中奉行披露哲学,已是当今世界各国证券法的主题之一。美国是最早建立发行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国家。美国证券专家认为“信息披露哲学在于,每个投资者应自己作出决定,这样市场才能自由地发挥其功能,从而有效地分配社会资金。为了使投资者作出决定,相关信息必须提供给他或她”。“从这个角度看,管理者的工作是确定哪些信息应该公…… |
| · | 目前,世界上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主要有两种:注册制和核准制。采用哪一种制度与一国的证券管理体制有关。 |
| 中国的证券市场是在政府的鼎立支持下作为国有企业改制的手段而发展起来的,作为证券市场准入制度的发行制度必然带有强烈的计划性与行政性色彩。在经济体制改革早期和证券市场发育的奠基阶段,这种体制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在中国已经加入WTO,国内资本市场将逐步对外开放,并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的背景下,证券发行制度中存在的缺陷所导致出的问题使之成为制约整个证券市场发展的瓶颈。中国证券市场要想在即将到来的金融全球化浪潮中站稳脚跟,并实现可持续…… |
| · | 证券承销协议的特点 |
| 证券承销协议的特点 1、签署证券承销协议的证券公司必须具有证券监管机构特别许可和授予的承销业务资格 我国证券公司分为经纪类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公司,经纪类证券公司只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不得从事自营、承销等业务。综合类证券公司经证券监管机构的特许授权,可以依法从事证券承销业务。所以,有些综合类证券公司获得了承销业务资格,可以从事证券承销业务;有些综合类证券公司未获得证券承销资格,不得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取得承销商资格的证券…… |
| ·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 |
| <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发行上市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证券经营机构执业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条 证券经营机构履行保荐职责,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注册登记为保荐机构。第四条 保荐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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