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环卫工人见路人酒醉起歹心盗窃5000余元被判刑 |
| 广西桂林一城区的环卫工人杨文军因见人酒醉而起贪财之念,将酒醉人的钱盗走。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杨文军盗窃一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被告人杨文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今年37岁的杨文军是湖南省永州市水口山镇人,他自来到广西桂林做环卫工人后一直表现较好。2011年7月30日清晨4时左右,杨文军来到桂林市高新开发区鑫隆酒家门口的机动车道上回收垃圾,此时,杨文军发现一男子酒醉睡 |
| · | 河南一出纳挪用公款109万余元用于赌博获刑12年 |
| 进入11月,房价拐点出现,趋向下行。而从今年开始,房产税一词,似乎很陡然地,日渐逼近我们的生活。一场看不见的博弈在暗地里进行。刚需者终有刚需,开发商则需要尽快回笼资金。前者憋着等待“抄底的最佳时机”,后者苦撑不愿意让利。这个僵局的打破,需要有一方“hold”不住。限购和保障房的合力,终于让高企的房价逐步低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平均环比下降0.14%,今年以来首次出现环比下降。11月,“拐点”出现。北京等 |
| · | 男子冒充军官以征兵入伍为名诈骗钱财 |
| 日前,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征兵入伍诈骗案,被告人罗革成被依法严惩。 武冈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罗革成化名陈健生,冒充广州军区政治部干部处中校军官,于2008年10月以介绍被告人谈顺利之子去部队当兵为晃子,诈骗谈顺利30000元。2009年10月至2010年2月,被告人罗革成又伙同被告人谈顺利以介绍受害人雷福英之女去部队当兵为幌子,先后诈骗雷福英188000元,罗革成分得赃款158000元,谈顺利分得赃款30000元 |
| · | 赌场安探头遥控只赢不输诈骗赌友 四人同获刑 |
| 近日,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团伙诈骗案,对利用赌博、安装视听设备诈骗赌友钱财的被告人张某、丁某、易某、王某,以诈骗罪判处其刑罚。 2009年4月,以上四被告人分别三次在醴陵市金阳宾馆、东圆宾馆、明珠大酒店的客房内开设赌场,设立监控室,由王某在其客房内安装好摄像设备,利用麻将进行赌博诈骗。据查明,四人先后邀集赌友钟某、彭某、张某、吴某等多人进行赌博,每次赌注视胡牌情况,分别为50元—100元—200元或100元—200元—30 |
| · | 江西弋阳宣判一传销大案“主任”获刑一年 |
| 组织会员听课、收取会员费、发展下线,23岁的“主任级”传销头目领刑。1月17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传销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来自四川省三台县的被告人黄某参加了以推销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轩妍阳光化妆品的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以推销轩妍阳光化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必须交2800元或3900元购买一套商品作为加入资格,实际并无此商品,获得加入资格 |
| · | 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述 |
|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 (一)犯罪构成的法定性尽管我国刑事法律中没有出现“犯罪构成”这一术语,但刑法确实规定了构成各种犯罪必须具备的要件,刑法理论也正是将刑法的这种规定概括为犯罪构成,所以,刑法实际上规定了犯罪构成。在我国,刑法总则与分则作为有机整体规定丁犯罪构成,表现在总则规定了一切犯罪必须具备的要件,分则只规定具体犯罪所特别需要具备的要件。由于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刑法规定犯罪构成的目的在于禁止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因此,行为符合犯 |
| · | 第二节 犯罪的分类 |
| 一、理论分类 (一)重罪与轻罪以法定刑为标准,将犯罪分为重罪、轻罪与违警罪,始于1791年的法国刑法典,迄今为止,仍有许多国家的刑法将犯罪分为重罪与轻罪,或者还加上一类违警罪。我国刑法没有明文将犯罪分为重罪与轻罪,但从理论上将犯罪分为重罪与轻罪是完全可能的。区分重罪与轻罪一般应以法定刑为标准,而不以现实犯罪的轻重为标准。一般主张,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为重罪,其他犯罪为轻罪。 (二)自然犯与法定犯自然犯(与刑事犯 |
| · | 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 |
| 一、社会危害性所谓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侵犯性,即刑法第13条所列举的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集体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权益的侵犯性。具体表现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侵犯其他合法权益。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取决于它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 |
| · | 丈夫为骗保杀妻 将铁钉钉进妻子头部 |
| 丈夫为骗保杀妻 将铁钉钉进妻子头部 |
| · | 妻子为让丈夫戒酒老鼠泡酒里骗其喝下 |
| 妻子为让丈夫戒酒老鼠泡酒里骗其喝下 |
| · | 刑事辩护律师如何介入侦查阶段 |
| 一、对有关律师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的法律规定要熟知。 我曾经目睹自己的同行在个别侦查人员的非难面前无言以对,其原因不是因为他为“尊重”司法人员而不愿抗辩,而是由于他对法律生疏难以应对。可见要熟练运用法律就必须先熟悉法律。随着刑诉法的实施,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和规定。作为律师,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服务,应掌握的司法文件主要有:国家六部委制定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过程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 |
| · |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权分析 |
| 辩护权是指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而进行申辩活动的权利。辩护权是现代刑事诉讼的重要职能之一,刑事诉讼的进行依赖于控诉、辩护、审判三种职能交互作用,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刑事诉讼的进程。辩护制度在诉讼中的意义,一是制约侦、控、审活动,有利于司法机关全面客观了解案情,正确运用法律,保持案件质量;二是体现了诉讼的公正和民主,有利于充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充分发挥辩护的作用,是刑事诉讼民主化的重要体现。按照刑事诉讼理论,…… |
| · |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 |
|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 新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 |
| · |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 |
| 1.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就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有关的实体法或程序法规定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对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代理提出申诉、控告。 2.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3.受委托的律师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第6条规定,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可以了解案件以下情况:⑴犯罪嫌疑人的基…… |
| · | 保障侦查阶段刑事被害人权利的主要办法 |
| 随着对犯罪现象熟悉深化和人权保障运动的发展,刑事被害人的地位经历了由高到低,再逐步提高的历史过程。被害人权利的独立性和重要性已经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重视。人们已经有了这样的共识,被害人是刑事诉讼的启动要素之一,和被告人一样都是刑事诉讼应予尊重和保护的中心人物,其权利也是完全独立并不可替代的,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护被害人的利益应当兼顾。被害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已成为一国刑事诉讼法发达程度的标志之一。我国1979年《刑事诉讼法》未赋予被害人以当事人…… |
| · | 执行死刑的具体程序 |
| ①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交付执行。超过7日没有执行死刑的,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的院长重新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近亲属提出会见被告人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②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的,应当在3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③死刑可以在刑场或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和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 |
| · | 刑罚执行的原则 |
| 当前位置:刑事辩护 > 刑事辩护指南 > 办案程序 > 执行 > 文章内容 刑罚执行的原则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8-27 刑罚执行的原则,是刑罚执行机关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保证刑罚目的得以实现的准则。关于刑罚执行的原则,理论上有不同看法,概括起来有:合法性原则、教育性原则、人道主义原则、个…… |
| · | 刑罚执行监督 |
| 当前位置:刑事辩护 > 刑事辩护指南 > 办案程序 > 执行 > 文章内容 刑罚执行监督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8-27 刑罚执行的原则,是刑罚执行机关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保证刑罚目的得以实现的准则。关于刑罚执行的原则,理论上有不同看法,概括起来有:合法性原则、教育性原则、人道主义原则、个别…… |
| · | 刑罚执行概念的要素 |
| 当前位置:刑事辩护 > 刑事辩护指南 > 办案程序 > 执行 > 文章内容 刑罚执行概念的要素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8-27 把握刑罚执行的概念时,要注意以下三要素:(一)刑罚执行的主体是监狱虽然刑罚执行的具体实施者只能是监狱人民警察而不是监狱本身,但是,监狱是国家的专门职能机构,只有监狱才能承担起…… |
| · | 刑罚执行概述 |
| 当前位置:刑事辩护 > 刑事辩护指南 > 办案程序 > 执行 > 文章内容 刑罚执行概述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8-27 刑罚执行,是指有行刑权的司法机关将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 刑罚执行具有的特征是: 一、是将刑罚付诸实施的一项刑事司法活动。他是国家对犯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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