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姓王的女士给本报房产维权热线打来电话,询问其购房合同是否有效。
王女士说,近日,她通过金华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与一位男性房东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但事后,她发现,这套房子的实际购买人有两位,即这位男性房东及其妻子。另外,这套房子所处小区新近开发,目前尚未做出房产证。王女士想问,若这位男房东的妻子不同意卖房,那这份购房合同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应?
记者就此咨询了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义乌分所律师吴伟强。吴律师表示,“卖楼花”和“买楼花”的现象并不少见,但住房尚未做出房产证就入市买卖是不被法律允许的,因此若上述男房东的妻子诉诸法律,该购房合同就会被法院认定为没有法律效应。
他提醒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等涉及资金较大的商品时,应首先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