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马喜生 实习生/赖神娇 刘紫芸)昨日,广东省政协第八视察团到东莞调研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行情况,并对企石镇两家优质台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被考察企业东莞明鑫电子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不拖欠员工工资,按规定为员工购买五险。该负责人说,公司员工享受病假、产假及正常的休假,因生产需要的加班,公司会按规定支付员工相当于平时工资1.5倍至2倍的报酬。
明鑫公司还派了6名一线工人代表与视察团座谈。男工人周蒙蒙告诉视察团,对公司的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及员工福利都比较满意,除了交纳五险和生活费用后,每月拿到手的工资都在1800元以上,这其中除掉1100元基本底薪外,大部分来源于他每月30至40小时的加班。周蒙蒙说,明鑫公司按照新《劳动法》支付加班费,所以他愿意多加班。
随后在东莞市家宝生活用品有限公司的座谈会上,家宝公司副总经理吕益君说,新《劳动法》实施后,不少员工认为新法偏向保护劳方,所以对待工厂的心态有了微妙的变化。此外,公司与工人的劳动纠纷也不少,不过都在新法的框架下得到私下解决,还没有闹到上法院的地步。省政协副主席覃卫东指出,企业在盈利之余,应自觉保障员工的合法权利。 |